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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焦公平竞争、信息公开、采购效率等,近日省财政厅出台规定,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,助力构建市场化、法治化、专业化的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其中,仅全面免除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、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一项措施,预计每年可为各类经营主体节约资金100多亿元。
近年来,省财政厅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效率,推广应用电子交易系统,完善远程异地评标,实现专家资源共享,避免“熟人评标”等情况发生。建立定期提醒督促机制,及时清理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,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。今年以来,全省已清退约7.5亿元。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功能,完善“政采贷”线上工作机制,搭建“政银企”对接的信息化平台,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低利率、无抵押、无担保的融资服务。平台上线以来,全省共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7笔、金额约1.8亿元。
为切实减轻供应商维权成本,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处理效率,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纠纷调解机制,通过主动约谈、当面质证等方式协调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矛盾。2022年,全省累计办理投诉案件392件。此外,还积极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,加强“徽采云”平台电子卖场信用管理,供应商零门槛入驻、零费用上架商品,按承诺诚信经营,卖场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商品巡检。搭建电子卖场违规行为曝光台,做好诚信分扣减及预警,及时清退不守承诺、违反卖场管理规则的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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